对于清朝来说,京师是“天下之根本,兆民所瞻望”之处,毕竟是天子脚下,治安尤其重要,为了更好的维护京师的治安,清政府特意创立了数个治安机关,包括归属于步军统领的“番役”,五城司坊的“捕役”和顺天府的“衙役”。 在这里面,最为重要的就是归属于步军统领的“番役”,因为“步军统领之权稍重”。 番役起初设立于顺治初年,一开始归属于巡捕营,在康熙时期设立步军统领,并将番役划归步军统领,职责是“巡捕三营,参游、把总。” 步军统领番役的特殊性,就在于这一部门始终处于维护京城治安的第一线,他们对于社会矛盾的起起伏伏具有职业性的敏感。
一、 初设的番役前期 在番役的初设时期,他们的主要职责在于配合京城的官兵“查捕潜藏之盗贼、逃窜之罪人”,同时也负责敲打京师恶棍的“京城内外恶棍,肆行无忌,或借端挟诈,勒骗钱财。或公然抢夺,搅扰市肆。”等行为。 除了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之外,番役还要负责各种跑腿工作,所谓“奉旨及部院差遣”。最后,还要为京师的老百姓排忧解难,要帮助“有因丧事,或生产、请医、嫁娶行走之人”。 说回番役的主要职责,什么是“逃窜之罪人”呢?其实大部分都是旗人的家奴逃跑,这些家奴的来历要追溯的多尔衮的一道政令,“贫民无衣无食、饥寒切身者”可以“投入满洲家为奴”,但是都是大老爷们,都是一个俩肩膀扛一个脑袋,很多人都不甘屈居人下,所以不久就“逃人日多”。
其次,番役还要负责“护驾巡围”,譬如康熙三十一年就有了明确的规定,“圣驾恭谒陵寝”时,步军统领要排番役随行。 最后,番役们还要负责查抄假币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譬如康熙二十四年的时候,就有旗人“私铸、私毁或掺和小钱行使者”,此时引起康熙注意之后,就是由番役将“偷铸私钱之匪类”及其作案工具全部查获。其次,各种欺行霸市的行为也都被番役们重拳出击。 总的来说,这一时期番役们对于京城的治安维护,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
二、 清中期的番役 在乾隆中期之后,社会的风气有所改变,主要体现在反清组织层出不穷,民变事件时有发生。 在这种情况下,清朝统治者对于番役的工作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变化。 首要的变化在于对社会风气的维护,八旗子弟入京之后,大部分都流连歌剧戏院,虽然康熙命令京城内城不许开设戏院,更严禁八旗子弟看戏,但后来依旧出现了“剧饮者大半俱属旗人”。于是嘉庆下令“从重惩治,以肃禁令而端风俗” 这份工作,就落到了番役的手中。相同的工作还包括禁止赌博,当时京城的好赌之风日益严重,甚至到了只能指望番役查拿“别无他法”的地步。
此外,在这一时期,番役还需要稳定京城的粮价,番役们时不时的就要去各大粮店转悠一番,查访有无粮店私自哄抬粮价,举例说明,在乾隆三十四年,番役就查访到“正阳门、东直门外二处铺户人等,每月于附近庙中会议一次”,随后顺藤摸瓜,查获了一起联合哄抬粮价的预谋。 最后则是侦察反清组织,番役的暗中侦察对于铲除京师的反清组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,乾隆三十三,有一批脑回路非常清奇的反清复明的“匪徒”潜入京师,每天趁人不备剪去路人的辫子,“每日均有数起”,结果就引起了番役的高度重视,一番明察暗访之后,在寺庙将这批人抓获。
三、 清中期的番役的控制 随着番役的职能越来越多,其权势也越发重要,因此,在清中期对番役通过各种手段,进行了很多的约束。 譬如说番役在籍贯中是属于贱籍的,没有科举入仕的权利,等到番役的权利渐渐扩大,就开始自然的谋求这些权利,在嘉庆七年,就有人上书破获要案者“赏给顶戴”,在嘉庆严厉的打击下,番役的工作激情全无,京师治安一塌糊涂,于是嘉庆无奈让步,允许“却有能力”的番役获取特权。 其次则是给番役赏赐钱粮,但代价则是番役一丝一毫也不能贪污受贿。 最后则是种种规定,比如说番役不能动用私刑等等规定。在缉拿的时候,也规范了拿人的手续,番役需要请领“护牌”。 在这些种种的规定之下,番役在雍正时期“畏法敛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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